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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法对于分公司的规定

公司法对于分公司的规定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的相关规定,关于分公司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

1. 分公司的性质 :

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,没有独立的财产权。

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。

2. 分公司的设立 :

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,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,并领取营业执照。

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,且其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。

3.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 :

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、营业场所、负责人、经营范围等。

4. 分公司的诉讼地位 :

尽管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但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,具有诉讼资格。

在诉讼中,如果分公司不能履行债务,债权人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。

5. 劳动合同法规定 :

分支机构如果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,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。

以上是《公司法》中关于分公司的基本法律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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